中国·浙江海洋运动中心(亚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和《关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中国·浙江海洋运动中心(亚帆中心)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象山县松兰山海域长咀头
项目概况:本工程新建南、北共2座防波堤,分别长1060.8m与242.4m,征用海域面积约49.8万m2。新建8m~36m级各类船艇靠泊泊位836个;操作平台1座(透空式桩基结构),面积18000m2;船艇提升港池2座,下水坡道1座,VIP观景平台1座,以及电气、给排水、通信、供油及导助航等配套设施。工程投资约80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 浙江黄龙松兰山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
联系电话:0571-8763051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概况
评价单位: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单位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212号中联大厦2幢1204室
联系电话:0571-8890563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所规定要求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内容为: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风险环境影响评价等。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现状环境质量的认识;
2、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个人书面意见必须是个人独立意见和建议的表达,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对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予以记录,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公告时间:2018年3月9日起十个工作日;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8年3月9日起十个工作日。
七、海洋行政管理单位概况
1、地方海洋行政单位:象山县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人:娄工
联系电话:0574-65796519
2、项目审批单位: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74-89187054
发布单位:浙江黄龙松兰山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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