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海洋运动中心(亚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公示
2018.03.28 14:38:14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主管部门审批前必须进行公示,以便社会团体及群众能了解、参与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本环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中国·浙江海洋运动中心(亚帆中心)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象山县松兰山海域长咀头
    项目概况:本工程新建南、北共2座防波堤,分别长996.8m与194m,用海域面积约49.5万m2。新建8m~36m级各类船艇靠泊泊位720个;操作平台1座(透空式桩基结构),面积18526m2;船艇提升港池2座,下水坡道1座,VIP观景平台1座,以及电气、给排水、通信、供油及导助航等配套设施。工程投资约80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
  (1)废水: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废水将按海事部门要求定期排放至岸上或水上的移动接受设备,再由有处理资质的处理单位接收处理;施工生活污水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抽运。
  (2)废气: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船舶尾气和扬尘,工程所在区域为海上,空气稀释扩散条件较好,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当由所属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和船舶,工程周边无居民点,施工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后基本不会对声环境造成噪声污染影响。
  (5)悬浮泥沙:防波堤抛石对海水中悬浮物水质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溢流口靠近沿堤线的狭长区域,离溢流口越远则海水中悬浮物浓度增量因泥沙沉降而迅速减小。
  (6)水动力冲淤影响:港池内全潮平均流速减小范围在0.1~0.5m/s之间不等,港池内东侧减小程度较为明显,西侧靠近岸线水域流速减小程度较小;防波堤外侧水域,尤其是防波堤堤头起到了一定的挑流作用,流速有所增大,全潮平均潮流速增大10~20cm/s左右。港池内部全部呈现淤积的态势,港池内部靠近防波堤内侧的水域淤积较为严重,部分水域年回淤厚度可以到达80cm。靠近岸线的水域年回淤厚度较小,约为10~20cm之间不等。港池内年平均回淤约为50~60cm之间。
  (7)营运期环境影响:主要为船舶含油污水和船舶噪声。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废水将按海事部门要求定期排放至岸上或水上的移动接受设备,再由有处理资质的处理单位接收处理。船舶位于海上,噪声经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情况
  (1)废水:施工生活污水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抽运。施工、营运时船舶产生的含油废水将按海事部门要求定期排放至岸上或水上的移动接受设备,再由有处理资质的处理单位接收处理。
  (2)废气:保持机械设备、船舶的良好运作,避免操作事故造成尾气超标排放。
  (3)噪声:噪声防治建议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定期对施工用机械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营运期保持船舶的良好运作,减少噪声。
  (4)固废:施工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工程的实施对周边海洋环境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在落实本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生态补偿措施以及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的基础上,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致电或致函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为2018年3月27日起十个工作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的居民和单位。
    主要事项包括:(1)当地环境质量现状;(2)本地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3)对本工程是否了解;(4)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5)最关注本工程建设产生的环境问题;(6)本工程对本地区经济发展、就业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否有利;(7)工程建设对本地区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8)工程建设是否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9)您对工程建设的态度;(10)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的形式:(1)在镇政府、村委会公示栏张贴,网站公示;(2)分发调查表(与公示栏张贴同步进行)。如需补充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8年3月27日起十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法
 (1)建设单位:浙江黄龙松兰山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0571-87630511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212号中联大厦2幢 1204室,联系人:陈工,电话:0571-88905632
 (3)地方海洋行政单位:象山县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人:娄工 
    联系电话:0574-65796519
 (4)项目审批部门: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74-89187054
 
                 
 
 
                                                               浙江黄龙松兰山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03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