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工程项目—黄龙体育中心新闻中心装饰工程遗留问题的解决
2010.12.15 15:13:39点击:

9月26日上午,在工程部会议室召开了黄龙体育中心新闻中心装饰工程遗留问题的讨论会。经讨论,中心与施工方达成了一致赔偿意见,解决了多年遗留下来的问题。
2005年12月16日,中心与深圳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中心新闻中心装饰施工合同,合同价196.6680万元。根据中心2006年9月12日会议纪要精神,我方要求停止施工。由于停建,施工方大部分材料费已预付给材料商,材料合同汇总为60.9292万元,已支付43.3114万元,经施工方与供货商协商后,最终支付为31.3918万元。根据施工单位2007年3月7日提出的"关于黄龙新闻中心装饰工程第034号的情况报告"有关内容:施工单位提出材料索赔31.3918万元、管理费利润索赔7.9万元。经中心(建设方)与审计方浙江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方浙江江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施工方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四方讨论协商后决定:管理费利润的损失不作为决算依据列入赔偿范围之内,建设方承担材料损失的70%,即219743.00元,其余30%由施工方自己承担。